img

首页 | 医院概况 | 科室一览 | 网上地图 | 乘车路线

沈阳市妇婴医院 版权所有  地 址: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87号  邮编:110011  联系电话:024-22853739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编号:辽ICP备10200642号  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  沈阳

新闻详情

什么样的孕妇需接受产前诊断?

2017/04/05
浏览量
(1)羊水过多或过少。
 
(2)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。
 
(3)孕早期时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。
 
(4)夫妇一方患有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,或有遗传病家族史。
 
(5)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胎儿。
 
(6)年龄≥35岁。

资讯分类

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
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。